2023年湖北消费券设置商场券、超市券、餐饮券三种类别。所有类型的消费券均不得用于购买香烟或加注机动车燃油。
(一)商场券:50元、80元、120元(200-50)(320-80)(480-120),限使用于百货商场、购物中心、服装鞋帽专卖店、钟表眼镜店、珠宝首饰店、体育用品店及家电卖场、家居卖场、手机专卖店等线下实物零售商店。
(二)超市券:20元、50元、80元
(80-20)(200-50)(320-80)
限使用于超市、便利店、水果店、生鲜店、母婴店、鲜花店、礼品文具店、药店等线下实物零售门店,包括加油站内具备单独收银条件的超市(便利店);
(三)餐饮券:30元、60元、100元(120-30)(240-60)(400-100),限使用于餐饮门店(含外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