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r和正本提单属于国际贸易中的两种文件形式,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使用场景和形式要求。
在于使用场景和形式要求。
fcr,即托运人海运货物联运单,主要是在多式联运中作为一种运单形式,记录货物从始发地到目的地的各个环节和相关信息;而正本提单则是海运运输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单证,记录货物运输时间、目的地、数量、质量等信息,并规定了货物在承运人之间的转运、转船以及在海关清关时的要求。
fcr通常更为便捷,在多式联运等货物流转中使用较多;而正本提单具有较高的确认性和证明力,在海外贸易、贸易融资等方面使用较多,还需要符合更为严格的格式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