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盗窃一般是会立案的
(2)撬门破窗人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
(3)明显是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
(4)其余作为治安案件查处,经过工作发现构成刑事案件的,应及时立为刑事案件;
(5)盗窃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元但情节或后果严重的,立为重大案件;
(6)盗窃数额在20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0元但情节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立为特大案件;
(7)未达到但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定: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盗窃未遂一般不以犯罪论处,但情节严重的,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
由此我们可知入室盗窃立案标准没有金额限制,最终根据认罪态度、情节轻重等因素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