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租客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租金,且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3日的,租客将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如果租客提前七天未交房租,那么从第七天开始就算作违约。如果超过三日仍未支付,房东有权发出通知进行催缴,并可以扣取押金,数额应相当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
如果租客经催缴仍未缴纳,房东可以终止租赁关系、收回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