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开车遇到别人追尾时,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立即停车并保护现场: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停车并保留事故现场,以便于警方和保险公司进行调查和理赔。
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以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报警并等待警方处理:拨打交警110报警电话,请求警方到现场处理。警方会进行现场勘验和检查,并在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通知保险公司:双方分别通知各自的保险公司,并等待保险公司派员现场查勘,填写现场查勘记录。
准备相关手续:准备有效行驶证、驾驶证正副本、被保险人身份证、保险单(含商业险和交强险保单)等手续,并索取对方交强险保单复印件。
责任认定和理赔:根据警方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责任方。如果追尾车辆全责,可以凭认定书和车损维修费用单据发票等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自行协商或警方处理:如果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员伤亡,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警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请注意,如果事故中有人受伤,应优先考虑伤者的安全,并立即进行急救。如果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或者事故现场有人员伤亡,应迅速报警,由警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