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水平。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支持义务教育学校落实“双减”政策、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经国务院批准,从2023年春季学期起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小学由年生均650元提高到720元,初中由850元提高到940元。 在此基础上,将原来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提高到300元。 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督促指导市县财政、教育部门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严禁滞拨缓拨经费,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克扣经费,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二、落实好学生“两免一补”和营养膳食补助政策。 各地教育、财政部门要按规定对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 严禁虚报人数套取资金。
三、加强农村学校校舍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