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控制价金额是否在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范围内。 我国对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是投资控制实行的投资概算审批制度,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原则上不能超过批准的投资概算。因此,在工程招标发包时,当编制的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招标人应当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2.清单编制方法是否和招标文件统一。
3.预算编制内容是否与施工图一致。
4.分部分项工程量。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计价子项列项是否合理,项目编码是否重复项目特征描述是否完整、准确,是否有缺项、漏项。
5.、措施项目。措施项目的选用和计价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正常施工程序,工程取费是否执行相应基数和费率标准。
6、其它项目。暂定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是否结合本工程情况列项,总承包服务费是否按标准计取;对材料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