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2.违反流通人民币管理规定;
3.违反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定;
4.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
5.违反国库科目设置和使用规定;
6.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7.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8.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9.对金融产品作出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2月6日,央行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2元,罚款773.6万元。
另有4名相关责任人也同时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