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分如下:
1. 一级视力伤残:近视低于0.02(或矫正视力低于0.05)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
2. 二级视力伤残:近视0.02-0.1(或矫正视力0.05-0.1)或视野半径5-10度。
3. 三级视力伤残:近视0.1-0.3(或矫正视力0.1-0.3)或视野半径10-20度。
4. 四级视力伤残:近视0.3-0.5(或矫正视力0.3-0.5)或视野半径20-30度。
5. 五级视力伤残:近视0.5-0.8(或矫正视力0.5-0.8)或视野半径30-50度。
6. 六级视力伤残:近视0.8-1.0(或矫正视力0.8-1.0)或视野半径50度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