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生重大灾难,失去生活保障的;
2.发生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因病致贫的;
3.身体残疾,没有劳动能力的;
4.多个子女在读高中或全日制大专、本科等院校;
5.未成年的孤儿;
6.已扎二女户困难家庭;
7.军烈属困难家庭,困难老党员,困难老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