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和解和调解在民事诉讼中都是解决纠纷的方式,但它们有一些明显的区别。
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并要求法院制作执行和解笔录。执行和解协议生效后,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需要注意的是,执行和解并不是法定必经程序,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进行执行和解。
而调解则是在法院主持下,通过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生效后,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调解协议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与执行和解不同,调解是诉讼程序中的一个必经阶段,当事人必须经过调解才能进行下一步的诉讼程序。
总的来说,执行和解和调解都是解决纠纷的方式,但它们的性质和程序有所不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