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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申报可以用其他人的银行账户吗
时间:2025-04-13 18:01:47
答案

破产债权申报一般需要使用本人的银行账户,不可以使用其他人的银行账户。

破产债权申报是指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向管理人或法院申报其对破产企业所享有的债权,以获得破产财产分配的权利。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需要向管理人或法院提交破产债权申报书,并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以证明其债权的合法性和数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破产债权申报需要使用本人的银行账户,不可以使用其他人的银行账户。

需要注意的是,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应当如实申报债权,不得有虚假申报、误申报等行为。如果发现债权人有虚假申报、误申报等行为的,管理人或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并取消其参与破产财产分配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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