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分别在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和氢能供应两个领域给予示范城市群补贴,补贴的具体方式是通过积分核算,1积分给10万元补贴,积分上限分别为15000积分和2000积分,即补贴金额上限为15亿元和2亿元,同时积分的标准也在逐年退坡。
示范结束后,对超额完成示范任务的,超额完成部分予以额外奖励,按照超额完成的任务量和奖励积分标准进行测算,额外奖励资金上限不超过应获得资金的10%。
示范区以外的地方原则上不宜再对燃料电池汽车推广给予购置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