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不能够一次性补交。如果以个人名义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从1998年1月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以个人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可以补缴单位及个人1992年1月后曾经参保以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