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实体店购物,不遵从7天无理由退换货,只实行国家三包规定,没有性能故障不可以退货,没有额外约定,消费者并不能要求商家退货或是因为价格变动等非质量问题因素而要求商家补齐差价。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只是规定了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是这条法律条款并不适用于实体店购物。因此,也提醒消费者在购物前应先咨询商家是否提供“无理由退换货”服务。解决消费争议的途径有5条,这5条途径任消费者自主选择:
一是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二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是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是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机构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