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四十九条是在1997年10月31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的。该条款规定了对于故意犯罪、过失犯罪和无过失犯罪应当依据刑法规定分别定罪处罚的原则。修订该条款意在进一步完善我国刑法体系,强化司法公正,对于犯罪行为的定性和刑罚的判决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