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正常分娩的,产假 98 天(含产前假 15 天);
2. 7 个月以上(含)生产或早产的,按正常分娩对待;
3. 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助娩产手术的,产假增加 0.5 个月;
4. 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产假增加 0.5 个月;
5. 妊娠不满 3 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产假 1 个月;
6. 妊娠 3 个月以上、7 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产假 1.7 个月;
7. 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按照产假期限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标准发放。
根据上述政策,如果您在 2023 年产假休到 10 月 1 日国庆,那么您的产假天数取决于您的具体情况。如果您是正常分娩,那么产假将从 9 月 17 日(国庆节前一天)开始,至 10 月 1 日结束,共计 15 天。如果您符合其他情况,例如早产、多胞胎等,产假天数将有所增加。建议您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咨询医院或当地相关部门了解产假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