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级上册常用的说明方法有:
1、举例子:
就是举出实际事例来说明事物,使所要说明的事物具体化,以便读者理解,这种说明方法叫举例法。
说明文中的举事例的说明方法和议论文中的例证法,都可以起到使内容具体、加强说服力的作用。但二者又有区别。议论文中的事例,是用来证明观点的,说明文的事例,是用来介绍知识的。
运用举事例的说明方法说明事物或事理,一要注意例子的代表性,二要注意例子的适量性。
2、分类别:
将被说明的对象,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成不同的类别,一类一类地加以说明,这种说明方法,叫分类别。
分类别是将复杂的事物说清楚的重要方法。
运用分类别方法要注意分类的标准,一次分类只能用同一个标准,以免产生重叠交叉的现象。这样,每次分类只用一个标准,就眉目清楚了。
有的事物的特征、本质需要分成几点或几个方面来说,也属于分类别。
注意,运用分类别方法,所列举的种类不能有遗漏。
3、列数据:
为了使所要说明的事物具体化,还可以采用列数据的方法,以便读者理解。需要注意的是,引用的数字,一定要准确无误,不准确的数字绝对不能用,即使是估计的数字,也要有可靠的根据,并力求近似。
4、作比较:
说明某些抽象的或者是人们比较陌生的事物,可以用具体的或者大家已经熟悉的事物和它比较,使读者通过比较得到具体而鲜明的印象。事物的特征也往往在比较中显现出来。
在作比较的时候,可以是同类相比,也可以是异类相比,可以对事物进行“横比”,也可以对事物进行“纵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