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宅基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1。宅基地的使用权人通常基于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有权在该土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2。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或出租2。
宅基地的标准和定义涉及多个方面,包括:
占有权:宅基地使用权人可以在宅基地范围内建筑其他生产或生活所需的建筑和设施,种植的林木、花草、蔬菜归使用权人所有3。
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人可以合法使用宅基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2。
收益权:宅基地使用权人可以获得因使用宅基地而产生的收益3。
转让与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可以随房屋所有权转移,但必须经过相关审批和登记手续3。
所有权: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24。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违反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建房、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小产权房等,不得办理登记,严禁通过不动产登记将违法用地或违法建设合法化1。此外,如果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或者乡村的土地利用规划、村镇规划需要改变土地用途,或村民宅基地的实际使用面积过大,经过法定程序,可以调剂或重新安排使用,并对原有宅基地的建筑物和树木等给予合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