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灾报告的有效期可能因具体情况而异。一般来说,建设场地地灾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为两年。
然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GB 50202-2018)规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有效期通常为五年,但在某些特殊情况,如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或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开发等领域,评估报告的有效期可延长至十年。
此外,也有资料提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有效期限一般为一年,但这可能是针对特定情况下的临时评估。
因此,具体的有效期应以相关法规和实际需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