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规定如下:
- 农村医疗门诊报销比例:
-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 城镇在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 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 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
- 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