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殴伤者在没有完全康复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调解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可以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赔偿数额、赔偿款支付时间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互殴造成了人员轻伤以上的伤害,这类案件通常是不能调解的。此外,如果案件涉及到的刑事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刑罚,并且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能够真诚悔罪,并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或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的谅解,那么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的方式来解决争端。
综上所述,互殴伤者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即使尚未完全康复,仍然有可能参与调解过程;但对于那些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案件,如造成人员重伤或涉嫌犯罪的情况,调解则不适用于此类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