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
1.病假2个月以下,工资和津贴全额计发。
2.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工资按90%计发,绩效按50%计发;
3.病假超过6个月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工资按70%计发,绩效停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按80%计发,绩效停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