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原则:
坚持绿色交通理念,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坚持依法管理,严格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坚持以人为本,为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1。
通行限制:
每日7时至20时(周六、周日和全体公民放假日除外),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使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员驾驶的小客车在以下道路上通行:延安高架路等2。
限行规定:
“沪C”号牌小客车在特定区域全天限行。
上海南站、虹桥机场二号航站楼、上海虹桥站的出发层禁止未载客车辆驶入3。
交通安全责任制:
各机关、部队、学校、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加强对所属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和车辆的管理工作4。
宣传日:
每年5月25日为本市无违章、无事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日4。
以上规定旨在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并提倡绿色出行理念,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同时,通过实施一系列限行措施,减少交通违章和预防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