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一)、门诊报销比例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85%;
2、一级医院(县二院、县妇幼保健院)报销比例为75%;
3、二级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报销比例为70%;
4、三级医院(滨医附院、滨州人民医院、市中心医院、市三院等)报销比例为55%。
(二)、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予报销。
2、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1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50%的补偿;
3、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60%的报销;
4、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部分给予65%的补偿,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报销。
(三)、住院报销比例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
二、河北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一)、门诊报销比例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85%;
2、一级医院(县二院、县妇幼保健院)报销比例为75%;
3、二级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报销比例为70%;
4、三级医院(滨医附院、滨州人民医院、市中心医院、市三院等)报销比例为55%。
(二)、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予报销。
2、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1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50%的补偿;
3、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60%的报销;
4、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部分给予65%的补偿,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报销。
(三)、在职员工住院医疗报销报销比例
医保住院,总费用除开自费部分、乙类费用先自付10%之后,超过医院医保门槛费的部分,享受统筹支付比例。医院级别不同门槛费不同,享受统筹支付的比例也不同,职工医疗保险的比例百分之八十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