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贫困户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即每人每月718元。
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杭州市规定,家庭财产总额不得超过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即家庭财产总额不超过10770元。
家庭成员名下无房或只有一套住房。如果家庭成员名下有一套住房,但该住房属于政府公房或廉租房,且家庭成员实际居住在该住房内,也可以认定为贫困户。
家庭成员名下无车辆。如果家庭成员名下有一辆价值不超过2万元的车辆,也可以认定为贫困户。
家庭成员无工商注册登记或企业股东。如果家庭成员中有人是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股东,则不能认定为贫困户。
其他符合杭州市贫困户认定标准的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标准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具体标准以杭州市政府发布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