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湖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在湖北省,一般固体废物的产生、储存、运输和处理需经过环保部门的备案、审批和监管。因此,湖北省内处理固体废物需要备案,包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医疗废物等不同类型的固体废物,以确保其处理符合环保标准和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