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7月1日起,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98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030元,增加45元,增比4.56%。
特困人员、困难残疾人等对象的保障标准按低保标准的相应比例提高。困境儿童生活补助标准参照低保提标幅度相应调整。
南京市还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如《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实施细则》、《关于加快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南京市临时救助办法》等,旨在加强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家庭、临时遇困家庭等救助帮扶。
2022年,南京市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0.11亿元,实施临时救助6691人次,平均救助标准1967元/人。
此外,社会救助工作机制也在不断完善。南京市打造社会救助云平台一体化集成审批系统,“一体化”审批,利用街镇便民服务中心打造“全科式”服务,全力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利用“大数据预警+主动救助”,主动上门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