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房产一方未经允许是不可以卖的,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均享有共同的使用权、受益权和所有权,如果一方随意处置夫妻共同财产就会侵犯另一方的权利,但是另一方可以事后进行追认其效力或默许的,属于双方共同做出的决定。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签字,不可以进行出售,如果一方坚持出售是属于违法行为。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
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
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 。即如果财产一旦约定是夫妻共同所有,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更改。